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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陈满案再审:检方和辩方轮流证明陈满无罪

更新日期:2016/2/6 14:00:28 本文来源:澎湃新闻 2015-12-29 作者:刘旌 马世鹏 阅读:

  核心提示: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抗诉的海南陈满故意杀人、放火申诉案,浙江省高级法院在海南公开开庭审理。在法庭质证阶段,出现了一种罕有的庭审状况:检方和辩方轮流补充可证明陈满无罪的证据。最终最高检发布消息称,鉴于案情重大复杂,本案将择日宣判。目前陈满案的一审审判长涂国华已离开海南法院系统。 介于此案的社会影响力,今日大案(mycase)特推送两篇相关报道和文章,分别是《直击陈满案再审:检方和辩方轮流证明陈满无罪》、《陈满案这23年,我们看到了什么?》。其中《陈满案这23年,我们看到了什么?》一文据《民主与法制》记者李蒙透露: 今日被各种转载,已经刷屏了。从未谋面的宅老(网名宅老余晖,即本文作者程世蓉),通电话时说,我把材料整理好给你,至于以谁的名义发表,我都70岁了,不可能还想出个名。她整理的材料有13000字,我压缩到7000字,又起了标题、小标题。我是个喜欢写作不喜欢编辑的人,这算是多年来比较用心编辑的一篇。一篇短文,凝聚了宅老多少心血?透过纸背,陈满案能在23年后平反,又凝聚了多少人的心血?其中也有宅老长达11年的心血煎熬。


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抗诉的海南陈满故意杀人、放火申诉案,浙江省高级法院在海南公开开庭审理。当天18时45分,最高检发布消息称,鉴于案情重大复杂,本案将择日宣判。

据参与旁听的人员介绍,在法庭质证阶段,出现了一种罕有的庭审状况:检方和辩方轮流补充可证明陈满无罪的证据。

陈满84岁的老母说今天胃口好

直击陈满案再审:检方和辩方轮流证明陈满无罪
陈满父母在看直播

再审开庭,距离陈满被关押已有足足23年。

当天,陈满的哥哥陈忆也来到庭审现场,他说,如果陈满无罪获释,他们会先让陈满回家,“以后的事情按照法律的规定办,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公平的”。

陈满的母亲今年84岁,父亲83岁,两人多年坚持为儿子申诉。他们因年迈没能来到庭审现场,通过电视直播关注着庭审的进展。当天中午,陈母说,看过央视关于开庭的报道后,她今天胃口很好。

澎湃新闻在现场看到,不少前来律师前来旁听,其中部分律师曾为陈满代理申诉,部分长期关注陈满案进展,他们都想参与旁听,“见证这个历史时刻”。

再审没有控方

“案卷材料可以反映,当年有其他人的作案嫌疑比陈满要大,但警方忽略了这一点。”12月29日上午,海南陈满杀人放火疑案的再审辩护人易延友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除这一点外,他还将在再审庭审中提出4点辩护意见,予以论证陈满没有作案可能。

易延友表示,他的辩护意见主要是:陈满不具作案时间;若不考虑陈满的供述,该案既无物证,一系列鉴定结论亦不能指向核心事实,故无法将陈满定罪;陈满的有罪供述内容之间存矛盾,供述和客观事实亦有矛盾;如此矛盾重重的口供,是怎么形成的;该案不排除其他人作案的可能性。

据易延友介绍,根据再审程序,当天下午的庭审中,法庭可能会先宣读最高法的再审决定书,其后再进行质证、检辩、被告人三方发表意见等程序。

“根据庭前会议的情况,浙江省检察院的意见和最高检也是一致的。这么一来,今天下午的庭审会出现一种很特殊的现象,就是没有控方。所以,法官已经将我们称为‘检辩双方’,而不是‘控辩双方’了。”

一审后为何错过上诉?

75岁的曹铮,又一次回到了海南,此行的目的正是旁听陈满案再审。多年前,他曾担任陈满案的一二审辩护人。“当时也是做的无罪辩护,漏洞太多了。”但该案历经一审、二审,陈满最终获判死缓。

其中,尤为让曹铮气恼的是,陈满案一审宣判一个月之后,他才得知判决结果。其间,法院未以任何形式告知他。

但据当年适用的公检法司四部门《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凡有律师参加诉讼的刑、民案件,无论一审、二审,法院所作的判决书、裁定书,都应发给承办律师副本。

“还是陈满爸爸打电话给我,说判了死缓。”曹铮说,也正是由于陈满和他之间的沟通不畅,导致陈满错失了上诉的机会。幸好,海口市检察院后来提起抗诉,才推进该案走进二审程序。

曹铮表示,2014年,陈满案的一审审判长涂国华曾“私下找过他”。“他问了我好几遍,判决书是不是给了我?我说没有。”

2014年7月,涂国华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从我的角度来说,这个案子没有任何错误,百分之百不是冤案。”但他也承认,由于物证等问题,陈满才会被判死缓,而不是死刑。

据澎湃新闻了解,涂国华现已离开海南法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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