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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雷:刑辩的艰辛(三)

更新日期:2017/2/9 17:41:52 本文来源:原创 作者:伍雷 阅读:

  核心提示:伍雷《刑辩的艰辛3》:死刑复核中的酸甜苦辣。


文 /伍雷

来源/公众号伍雷(LJXLSW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伍雷:刑辩的艰辛(三)

 

 

李金星律师(网名“伍雷”)

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律师

“拯救无辜者-洗冤工程”发起人

 

 

 

 

刑辩的艰辛(三)

伍雷

 

 

我在写一些关于刑事辩护的故事,这些故事的主题是以刑辩的艰辛为视角,反映刑事辩护乃至刑事诉讼的真实状况。

我必须声明,欢迎所有人拍砖。

有人说,你们是否夸大了刑事诉讼中的问题?这句话当然问得比较含蓄,其实领导说这话的意思可能是:你们是不是在炒作案件,是不是在抹黑司法,攻击司法机关,给司法机关施压?

帽子大批发!

果真如此吗?

那么,我就干脆写篇公检法正能量的刑辩故事。

 

 

一、如此接案

 
 
 

 

2011年我和王兴律师办理李雷死刑复核案,这是一起艰难的死刑复核案件辩护,说此案艰难,一是该案几乎没有突破口,二是在吉林榆树我差点被冻死,回京大病一场。从那开始有了冬天在东北办案的基本教训:多穿衣服尤其要穿大棉鞋。

死刑复核被告人叫李雷,男,1970年出生,吉林榆树人,在北京居住,卖菜为生,被控在河南南阳杀人,一死一重伤。可怜李雷的父亲,在李雷被一审二审判决死刑(立即执行)后的最高院死刑复核程序,不远千里来北京找律师。李雷的父亲是一位可怜的老人,叫李瑞祥,七十多岁,其老伴双眼失明,自己还要照顾孙女即李雷的女儿李雪(化名),生活艰难可想而知。尤其是在此之前,李雷案发后三年来,多次到河南,律师费差旅费等等各种费用,让这个家庭到了绝望的境地。

但老人知道还是要到北京来找律师,虽然他兜里并没有一分钱能支付律师费。

他在北京住了好多日子,期间艰难自不待说,好长时间没有找到合适的律师为儿子办理死刑复核——毕竟从案卷来看,他儿子当时死刑复核辩护难度极大。后来老人听说在中国法律方面最高学府就是中国政法大学,因此他就到中国政法大学试着看能不能找到好心人。他在法大蓟门桥校区大概转了几天,没有效果,就跑到昌平校区继续转。偶尔有一天,听到有个学生说有个叫滕彪的老师特别愿意关注死刑案件,或许能帮他,他就全学校到处问谁是滕彪,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就真的找到了滕彪。

滕彪就给我打电话,问我能否接下这个案子,电话里特别说明:当事人很穷,没有钱支付律师费,差旅费也支付不起。那时,我大概刚刚看了几本反对死刑的书,有点“废死情节”,正好想办死刑复核案件辩护,了解国内死刑辩护、审判状况,于是答应了滕彪决定援助此案。后来,我又邀请北京王兴律师一起代理,王兴律师也愉快地答应了。我们都是从北海案一起走过来的,王兴律师是一位有公益心,专业很靠谱的青年律师——律师界的青年才俊。

为此案,我和王兴多次到现场,调查取证,核实卷宗,会见被告人李雷,实实在在做了很多工作,找到了对李雷有利的一些情节,但对这个案子能否做好死刑复核这一关,完全没把握,毕竟一死一重伤。要命的是,李雷父亲口口声声说儿子是被冤枉的,儿子的案子是假案,而我和王兴律师得出的结论却是相反,毫无疑问本案就是李雷干的。

非常困难的辩护,原来能查清的案件情节一审二审基本查清了,这个案子可咋辩护呢?死刑执行复核结果随时可以下来,人头落下可就安不上了啊!你说本辩护律师上火不上火?李雷父亲在电话里还一个劲地和我们辩论案子不是他儿子干的,固执地坚持认为河南公检法方面陷害他儿子。

你在找我们接案子的时候咋不和我们辩论呢?   

一时,辩护工作陷入僵局。

 

 

 

二、到吉林差点被冻死

 
 
 

 

 

 

我一直认为,刑事辩护的特点其实就是,你要想办法,总会有办法。每个案子仔细做起来,都可能找到切入点。

切入点来了。

2011年冬天,我和王兴决定到李雷老家吉林榆树县去一趟。可能有人会问:案子发生在河南,到吉林干什么呢?是因为这个案子,在北京,在河南的调查取证已经很难取得突破,再往前走就是死胡同了,只能等死刑执行的消息了。我和王兴就觉着,试试看到吉林能突破点什么。

因为听说死刑犯李雷有个女儿叫李雪(化名)。

听李雷父亲说,李雪在吉林榆树高中级部1000人考第一,班主任、老师、学校校长为了不让这个孩子辍学,管吃管住管学习。据说为了不影响孩子学习,李雪还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已经被判处死刑,随时可能被立即执行。

那年的冬天,特别冷。我和王兴律师从北京飞到哈尔滨,然后从哈尔滨机场到吉林榆树,直奔李雪上学的高中。

在学校外等人的时候,把我冻得,简直成了冰激凌。当地的温度大概是零下几十度吧,那阵我正发低烧,想找个倒点白开水吃药的地方都没有,总之是狼狈至极,是我平生被冻得最惨的一次。

王兴律师西装领带,也冻得够呛。

还好,学校非常重视,见到了校长和班主任,和蔼可亲的老师们,他们把李雪当作自己的孩子看待,都夸李雪是个好孩子,只是说这孩子心事很重。经过我、王兴律师以及学校老师、李雷父亲的商议,大家都同意把李雪父亲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消息告诉她。

在校长办公室见到了李雪。一个懂事的、脸上写满忧伤的女孩子,站在我和王兴律师以及学校领导面前。

当我告诉她,李雷现在是死刑复核阶段时,李雪嚎啕大哭,一个劲的问我们为什么,爷爷不是说父亲是冤枉的吗?

我们经过之后的谈话才知道,其实小女孩早就知道父亲被判处死刑,虽然爷爷奶奶瞒着她,但小女孩也在瞒着爷爷奶奶,害怕爷爷奶奶担心自己。这可怜的一家人,就害怕彼此伤心而一直互相隐瞒着。

平静之后,我们与李雪座谈。因为之前我们知道李雪的基本情况,所以沟通毫无障碍。李雪是一个苦孩子,出生不久妈妈就离家出走杳无音讯,都是父亲李雷既当爸又当妈把她拉扯大。可想而知,一名单身男子,独自拉扯一名小女孩多么艰难!李雷后来到内蒙古、北京辗转各地以卖菜为生,一直把幼小的李雪留在身边,父女相依为命。李雪就这样随父亲在内蒙古、北京等地读完了小学,后来因为要升初中,才回到老家跟着爷爷奶奶。

所以当我们说到,你父亲虽然犯下重罪,但是他仍然是疼爱你的一位好父亲的时候,李雪禁不住嚎啕大哭。

哭,救不了父亲,我和王兴其实已经准备了一套策略。自古以来,人命案辩护就是天理王法人情之辩,这次我们要用亲情打动最高院死刑复核法官(那时好像还没有死磕的概念,再说本案也不适合死磕)。

第一,我们和校长商议,由学校校长亲自给最高院负责死刑复核法官写一封信,阐述如果留李雷一命对于未成年人李雪教育的重大意义,会让她感恩祖国,勤奋学习,报答社会。校长答应了。

第二,我和王兴律师与李雪提到,只有你自己能够救你的父亲,希望你每月给最高院法官写一封信,主题就是虽然你父亲犯下重罪,但你的父亲至少对你来讲是一位好父亲,是你唯一的亲人,请求最高院叔叔阿姨手下留情,留父亲一命,自己会以更加勤奋地学习将来报效国家等等。

非常幸运,开明的校长非常支持我们这样做,认为这对孩子的教育和成长有利。

说好两件事,我和王兴律师都长出一口气。中午,学校领导热情地请我们“北京的客人”吃了一顿饭,热气腾腾的饭菜,那个香啊!

由于此时我们还不知道最高院谁负责李雷案复核,因此上述写信都是寄到“最高院李雷死刑复核法官”收,我记着,临走时,我对李雪说,如果是一名女法官负责你父亲案子,我们就有一半成功率!可能我主要考虑女法官更有同情心吧!

我们走后,李雪和所在高中的学校领导很快给“最高院李雷死刑复核主办法官”写了信。

 

 

 

三、死刑复核辩护陷入僵局

 
 
 

 

 

 

回北京,我就立即给最高院的法官写了要求约见法官的信,那时,还不知道具体的承办人,抬头也是:最高院李雷案死刑复核法官收。

但此时,当初千恩万谢求我们接下这个案子的李雷的父亲李瑞祥老人和我们发生了激烈的冲突。

是因为辩护思路的问题。

这对我们以后接案当然是重大教训。在接受此案时,我们过多相信了李瑞祥老人关于他儿子被河南方面陷害的说法。但接手案件辩护后,阅卷,现场勘查,会见李雷,我和王兴得出的结论是:本案虽然证据有些瑕疵,但完全可以排除别人杀人的可能。作为本案辩护人,我和王兴内心确认本案就是李雷所为(案件不再细说了,有兴趣的可以参阅本案辩护词)。

但是,李瑞祥老人不接受我们的辩护意见。他说了一大堆意见,振振有词。难啊难!和一位基本是文盲而又固执的老人解释清楚一件重大刑事案件,我真的做不到!

怎么办?我和王兴判断,如果死刑复核阶段坚持本案是错案(本案并非李雷所为或者证据不足做无罪辩护)的意见,李雷必死无疑!如果坚持是李雷干的,李瑞祥老人又坚持不同意!那时,这位倔强的老人甚至不接听我们电话!

最要命的,是李瑞祥老人竟然说我们是骗子!

是因为,热心的最高院法官直接把电话打到了李瑞祥老人村里,可能是征求李雷家人是否愿意进行民事赔偿。李瑞祥老人坚决不相信最高院法官会给其打电话,他认为我们是串通好了一些人骗他的钱——虽然,他根本没有钱,但老头很坚持他的判断。李瑞祥老人在电话里对我们说话已经很不客气了!

我和王兴律师都快被气死了。

最高院法官这次真的不错,最后通过法院系统的安排,把电话打到老头所在乡里的派出所,让老头在派出所里接的电话。

老头还是半信半疑。

直到后来到了北京,最高院法官当面证实,老头才真的确信,我们是在帮助他,不是骗子,他接的电话确实是最高院的电话,不是我们安排的“骗钱”电话。

 

 

 

四、约见最高院法官

 
 
 

 

 

 

死刑复核辩护的特点就是,不管律师受到多大委屈,都必须撑住,不能撒手,因为,死刑复核,开弓没有回头箭啊。

为慎重起见,我和王兴律师又多次到南阳会见李雷,李雷承认自己当天是喝了一瓶多二锅头,买了刀,去找的被害人,作案细节虽然有的部分记不清楚,但李雷同意我们的辩护方案,一再对我们表示感谢。

我们千叮咛万嘱咐李雷,如果最高院法官来提审,一定要承认错误,方有一线生机。

李雷都答应了。

我们又反复去作案现场,勘查,分析,反复阅卷,内心确认此案绝无冤枉李雷的可能,本案不可能有其他人参与作案(这些,都在后来死刑复核不予核准后,河南高院再审庭审中证人出庭证实,李雷父亲终于心悦诚服)。

幸运!最高院法官通知我们听取辩护意见!

我和王兴选择了罪轻辩护的意见。须知,这是冒极大风险的,本案一二审律师都是做的证据不足的无罪辩护!我在此无意贬低同行,我只是说,如此重大的案件,死刑案件的辩护,我们一二审律师显然:一是屈从了家属的压力,二是辩护经验明显不足,三是辩护水准不高。本案做无罪辩护无异于把被告人推向极为不利的局面。

所以,在最高院死刑复核大楼,主办法官接待我们的时候,先是听我和王兴的辩护意见。在听到我们做罪轻辩护时,气氛明显缓和,才开始和我们讨论有无可能民事赔偿问题。事后我和王兴律师判断,明显的局面就是,如果我和王兴律师不承认这个案子是李雷干的,法官是不准备和我们多谈一句话的。而本案民事赔偿大门一旦关闭,则死刑复核结果可想而知。

从最高院出来,我和王兴长出一口气,感觉李雷案有一线生机。

竟然真是一位和气的女法官!请原谅我不能披露这位女法官的名字,但我们一直对她心存敬佩之情,却没有机会表达感谢!没有她,这个案子成不了!就是这位女法官几下河南,提审李雷,反复约谈被害人,与河南当地法院法官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赔偿调解工作,终于给我们提出了一个赔偿方案,好像是赔偿5.8万元(具体数目没找案卷核实,以调解书为准,有关数字以实际发生为准,下同)。

虽然没有任何人承诺说赔钱就可以保命,但任何刑辩律师都知道最高院、河南两级法院法官苦口婆心谈成的这个赔偿条件意味着什么!

天助我和王兴律师,我们遇到了最具有人文关怀精神的最高院法官!应当说,如果没有最高法院法官的坚持,地方法院法官也不会在死刑复核阶段下功夫继续做民事赔偿调解工作。

后来这位最高院法官对我们说,她遇到了最善良的被害人(重伤的被害人),所有这些,都是天意吧!

 

 

 

五、筹钱太难了

 
 
 

 

 

 

我们欣喜若狂地把这个消息(争取民事赔偿保命)告诉李雷父亲,告诉他赶紧筹集钱保命。没想到,那边老头一句“没钱!”就把电话挂了!

我,当时感觉就像掉进了冰窟窿!绝望,懊恼,死的心都有了!

⋯⋯

又经历了很多波折,我们才知道,这个可怜的家庭,在我们介入辩护之前经济上已经完全破产,几年来借光了所有的亲戚、朋友,可谓山穷水尽,几乎揭不开锅,别说5.8万赔偿款,就是500元也拿不出来了!

老头一方面仍然固执地认为儿子是被冤枉的,另一方面家里确实拿不出一分钱。

怎么办?我们距离胜利只有一毫米,难道要前功尽弃、痛失好局?

我和王兴心急如焚,最高院有时限呢!我们满口答应了呢!

我直冒冷汗!这可是我第一次办理死刑辩护!出师未捷身先死,仅是因为缺几万吗?!

李雷啊李雷,因为你的鲁莽,一失足成千古恨,给你的家庭带来多大的灾难!

李雷啊李雷,我们素不相识,由于你的滥杀无辜,让我们无偿援助自贴腰包的两位死刑复核辩护人,遭遇如此尴尬!

我一向认为,考验刑辩律师的,绝非高歌猛进之时,而是越到诸如入此类的困难局面,越是坚信方法总比困难多:考验我们智慧的时候到了!必须想尽一切办法突破僵局!

活人,坚决不能让尿憋死!

关键时候还是亲兄弟。我记着李雷还有个弟弟,给我打过电话说过客气话。某个夜晚,我摸起电话就给他打过去:李猛,你还想不想救你哥哥,死命活命,今天就你一句话。

其实,我在打电话的时候,胆战心惊故作严肃。因我早已经知道,作为李雷的唯一亲兄弟,这几年为了营救哥哥,照顾老人,也已经家徒四壁了。而且,新婚妻子还经常埋怨他。

果真是亲兄弟!李雷弟弟在电话里说“李律师,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凑钱,卖房卖血也要凑,N万,李律师,我只能东拼西借凑这些了”。

够了!有这N万垫底,先拿给法院,保命再说。

没想到被法院断然拒绝。这次可不是闹着玩的,法院为了这个赔偿意向,已经做了一火车的工作!谁都知道人命案子赔偿调解是天下第一难!我和王兴对法院一点脾气没有。一死一重伤,赔偿5.8万,全中国能不能找到第二家?估计很难!最高院已经给我们打开了这扇大门,接下来就看我们的了!说再降低点,根本张不开嘴啊!

天无绝人之路,刑辩律师必须学会变戏法。经过我和王兴律师的郑重协商,我们就这样变了一个圣诞节之夜的大戏法,当年的《南方都市报》是这样报道的:

“在这个圣诞节的平安之夜,我们向您寻求支持。不是为了我们自己,而是为了我们正为之辩护等待死刑复核的一位被告人,以及他那个可爱、可怜的女儿和风烛残年里悲苦的双亲。甚至,也为了所有那些在狱中因贫穷而等待法律援助的被告人。”

2011年12月24日深夜,北京律师李金星在自己的博客上贴出一篇文章,《平安夜里的一封求助信》。

“我们恳请您为促成该案和解,捐一些钱,哪怕一分钱。这些钱的总数,如果在十万元以内,将专项用于该案的和解。十万元以上部分,我们将考虑建立类似最贫穷被告人的辩护基金。我们会定期向大家报告资金的募集和使用情况,我们保证每一分钱都公开透明。”

为了拯救一个命悬一线的杀人犯,为他免费法律援助的律师们借助网络发起了一次在技术层面上相当原始的募捐。十天里,这个在伦理道德方面引起巨大争议的募捐告示收获了1.6万多元。

 

为死刑犯募捐,全中国可是头一遭!虽然网上挨了不少骂,但看到这1.6万元的爱心,我和王兴还是喜上眉梢。

李雷弟弟的钱到账了,加上网上募集的1.6万。行了,辩护律师也不好意思再向最高院汇报困难了。

印象中还差近两万元。此时,我和王兴下河南上东北差旅费也已经花了几万了。

我和王兴律师在办公室里大眼瞪小眼(王兴律师那眼睛大,我眼睛小)。

任何困难都难不倒咱中国刑辩律师是不是?打碎牙咽下去!记不清我和王兴谁先提议的,一拍即合:咱们俩伟大的刑辩律师就一起垫上吧!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

钱,就这样凑齐了。

事,就这样成了。所以,我特别感激王兴律师,别人邀请王兴律师一起办案子挣钱,我第一次邀请人家一起办案子,赔钱!

今天翻出我给最高院主办法官写的那封信,在此一并贴上,主要是让读者体验一位刑辩律师的“胆战心惊,如履薄冰”!

就李雷案给最高院法官的一封信

尊敬的C法官:

您好!  

我是承办李雷死刑复核案的律师李金星。

冒昧给您写这封信,是因为作为李雷案的现阶段的律师,虽然已经提交了正式的律师意见,但我仍然认为,有必要向您汇报一下我感觉没有表达出来的想法。甚至可能是一种非法律专业的观点,因此请您谅解这封信的冒昧。

我首先感谢的是C法官对于此案认真负责的精神。在这一点上,我和王兴律师都有同感。上次会见,C法官给我们展现了您的高度专业素养的法律人良好面貌,我们为之感动。不仅如此,作为一名法官,尤其是承办死刑复核案件的法官,您给予我们的对于人性的关怀,对于社会问题深刻理解的印象,都使我和王兴律师深表敬佩。

不管这个案件的最终结果如何,我们这样的感谢都完全发自内心而并无功利之图。

但李雷案给我的思考,一直不能平静。尤其是我和王兴律师找到李雷的女儿,见到学校周校长,见到小女孩那个必须给我们300元钱路费神神叨叨的爷爷,这更增加了我的困惑。可怜的小女孩问我的一句话“为什么要判爸爸死刑,爸爸是个好人”至今萦绕在我的耳边,即使到目前,我也不能给予这位小女孩一个明确的回答。甚至,我亦无法说服我自己。

李雷案,一死一重伤的结局,是李雷不能承受之重,是被害人家庭不能承受之重,是李雷家庭不能承受之重。而本案,不仅仅关系李雷,更关系更多人,至少三代人。所以,我们告诉李雷之女,作为高中生,案件问题你理解可能有偏差。但在任何时候你都不要仇恨社会,你知道,有多少人在帮你?

但我确实无法想象,假如有一天,该小女孩知道父亲被执行死刑消息的痛苦和打击。

她那么努力地学习,是3000名高中的全校文科第一名,是在意图证明什么?但如果这样一个消息,是否会彻底的把这个小姑娘击跨?她有多大心理承受能力?她会垮吗?

所以,这样一个案件本身,即使李雷罪该万死,作为律师,我仍然感到万分痛心。

而更令我痛心的是,被告人家里已经极度贫穷。几年的诉讼下来,已经使这个家庭经济完全破产。甚至,我感觉打电话要钱支付赔偿款,都极为残忍。

我和王兴律师在小范围内发动了捐款。只筹到了不到2万元。当然,更大范围的捐款或者炒作也许会更多一些捐款,但我们担心给最高院带来压力,事与愿违,因此权衡利弊,放弃了。募捐只能在2万元,总数虽少,但这2万元却都是9元、11元这么少的金额积累起来的。死刑赔偿能够得到大家的捐助,我们也非常感动,基于此,即使作为法律援助的律师,我和王兴律师仍然想自己垫一些钱,凑够5万元。

钱,实在太少。我们极为惭愧,担心您会直接拒绝。

应当承认,我和王兴律师对于最贫穷的被告人有一种特殊的同情。也许自身都是农村出来的缘故。但正如C法官提醒我们的,被害人家属也非常可怜,我们深以为然。但,如此5万元,不知道除了给您出难题之外,我们还有什么办法。

在对于一个人的生死问题上,我相信您作为法官更会比我们慎重万倍。请您相信,虽然我和王兴律师并不属于名律,但代理本案,绝非出于名利,或者其他。本案的代理只是因缘巧合的法律援助,而小女孩问题,始终困扰我和王兴律师。

所以,我请求您,在考虑本案的时候,不仅仅考虑我们的辩护意见,还有其他。您知道,我们给您提出了难题。但请您相信,虽然是第一次工作接触,您的认真负责精神已经深深打动了我们。

我和王兴律师正在贵州代理案件,这封信,不能亲自递给您,只能通过特快专递发给您。临时书就,不知所云,还请您谅解!

祝您新年好!

李金星律师

2012年元月8日于北京往贵阳飞机上

 

这封信,应当是在办理“小河案”过程中写的吧!现在回头看看这封信,还是非常感慨。我承认我们办理此类案件时,是被一种痛苦的情绪折磨着,视而不见当然很轻松,但显然,我做不到。

 

 

 

六、结尾

 
 
 

 

 

 

后来,王兴律师揣着这些钱,到了河南进行调解,还费了另一番周折,此处不再细表,但最终调解成功了!

不久,李雷死刑复核结果出来了,不予核准死刑。当然,需要强调的是,本案辩护成功,赔偿和解只是原因之一,被害人过错以及婚恋纠纷问题可能都是最高院考量不予核准死刑立即执行的因素,当然,还可能包括吉林榆树高中令人尊敬的高中校长周校长给最高院法官写的信,一定非常感人吧,还有李雪给最高院法官阿姨写的信!

管他哪个因素,反正我们赢了!

李雷的女儿,那个可爱的小姑娘,后来考上了大学,我和王兴还给她寄去了一点钱,5000?只是,不知道,不知道她过得怎么样?还有疼她的爷爷奶奶!前年我好像还收到过李瑞祥老人的拜年短信,这位可怜的老人!

李瑞祥老人还专门到北京给我和王兴律师每人送了一个大锦旗,他为自己以前对我和王兴律师发火非常不好意思地道了歉。

李雷后来被河南高院改判为死缓,限制减刑。

这就是我和王兴律师办理的李雷死刑复核案件的流水账。今天回忆起来,很是感慨自己当年的激情澎湃。

我从来不过份关注所谓刑辩律师的办案技巧。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讲,研究技巧也是重要的。但是,你须知,在这个国家研究技巧或者技术也许是多余的,是奢侈的,就像有时你研究法条会嘲笑自己是痴呆一样。作为刑辩律师,除了知道某案辩护成功的因素必然包括天时、地利、人和的因素外,还必然包括一名真正的刑辩律师投入的一名真正法律人真正的情感,这种情感必然时刻激荡着自己的内心。

只是,那些人,那些事,那些案子,那些艰辛,那些喜悦与懊悔,已经在一名刑辩律师回忆中永远定格!

 

2016年9月26日

 

 

 

 

写在后面的话:伍雷现在主业是卖辣椒酱卖书——开一小店号曰伍雷之友,专门经营天下最好的物质食粮和精神食粮。物质食粮主要是各地特色风味农产品;精神食粮主要是经典书籍。伍雷提倡律师同仁及各位师友,读书就要读经典!因此,伍雷提供的书籍,特点有三:第一,除少数刑辩技术方面书籍外,多为人文思想哲学历史书;第二,经典书籍,必然是几代人可以同时阅读,又可以传承三代,绝非一次性消费;第三,这些书籍,完全有可能影响自己或者孩子的一生。

伍雷每每想起自己小时无书可读的窘迫几近痛心疾首,否则没准现在也是个博士什么的不似现在这般破落。因此,衷心建议今年各位不发红包而赠送伍雷推荐的书籍。读书集多,气质乃成。

今天首推的就是南京大学出版社的全民阅读《国学经典大字注音全本》,全书共计40种72本,从诗经孔孟到战国策、史记,应有尽有。我在北京图书馆少儿阅读部发现此书,狂喜不已,寻她多年,赶紧采购。对于这本可以和孩子和家长和老人一起阅读的书,多位师友皆说好。全书只按套装卖,不零售,原价2133元,现价1260元 ,包运费,价格低于当当/京东。全民阅读-国学经典大字注音全本(全72册)直达链接:伍雷之友http://t.cn/RMiKryY我必须强调,价格再低的就有可能涉嫌盗版了,我们无法与之比拼。现备有1000套,购者从速,这是真正的精神大餐,知识的海洋。我常想问大家,为啥大吃大喝奢侈几千不皱眉,咋就购书千元总是心疼不已呢!?必须改变这个习惯!吃喝伤身,读书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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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雷在此给您深鞠一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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