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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与民意——民决团模拟审判杨明案观后有感

更新日期:2015/3/17 13:33:33 本文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王海军律师 阅读:

  核心提示:法官此时宣布,民决团成员归席,并询问坐前排第一位的民决团成员,是否有了对案件的判断?回答说有了,此时将一张纸由法律职员转交给了法官,法官看后,点头又交给法律职员,并示意法律职员告知大家!法律职员拿起决议宣布:杨明无罪!


王海军律师:正义与民意——民决团模拟审判杨明案观后有感

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度使民众作为国家事务参与者对法律具体事务实现民治民决的途径之一不断改写着法治史,正因为这一制度在减少冤假错案防止酷刑、使民众参司法实务等方面的突出优势,也被部分国内的法律人广为推崇,陈泰和律师即是最为热忱的推广者之一,泰和律师主张,陪审团JURY一词的翻译应该是民决团。参与案件决定的十二名公民是通过在法庭上聆听控辩双方的指控与辩护,对案件的实质性审理近距离观察,运用自己的良心良知和生活经验法则作出判断并向法庭给出自己的答案,以此来决定被告人有无罪或者民事案件双方责任的担承。

这种意义上而言,叫做民决团是更为适宜,实质性的结果是民决团作出,被告人一方是否要担承法律刑责很大部分程度是取决于民决团成员对公诉律师(即代表国家追诉犯罪的公诉人)、辩护律师、被告人、证人对案件事实的描述对证据呈现的表现水平作出评断并进而决定被告人是否有罪,民决团成员是案件的决定者。

2014928日,北海某宾馆会议室,由陈泰和律师主持并担任法官角色的第二届民决团审判进行了一场民决团模拟庭审活动,呈现的案件是贵州天柱县1995年被审判无期徒刑的被告人杨明涉嫌故意杀人一案。

辩护人团队由王全章、王宗跃、李长青、张磊(青石)四位律师担纲,控方律师则由王万琼、张庭源、游飞翥三位律师进行角色扮演,法官由陈泰和律师担任,马骏和黄佳德两律师充任法律职员和司法工作人员(LAW CLERK AND CLERK OF COURT),12位民决团成员则聘请当地市民来参加,这12位成员经由控辩双方律师挑选一番,认为其不适宜或某方认为其带有主观成见的人员则被问几个问题,比如,控方王律师问某一民决团成员“是否有家人或者朋友有与案件相似的遭遇”、“家中人员构成”、“是否受过专门的系统的法学教育”、“你是否认为男人同两位女生同时有联系是否道德败坏”等问题,根据其回答情形,有的被请出民决团,有的成员继续留在席上,不足的民决团人员则由法庭工作人员从候补人员中喊上来补齐。被告人杨明由唐天昊律师出演,证人杨雪梅由考拉出演,出庭作证的警察由陈金石葛永喜律师充当,野婧环大姐出演杨明的妈妈,刘大姐演绎王家凤的母亲,王家凤的情人之一陈锡辉由刘浩律师友情出镜,刑事侦查技术人员由汪博士担任。

庭审现场的布置严格按照英美国家法庭的排列方式,法官席高一些,在居中的位置,左下方是证人席,法官的前方下是法律职员和司法工作人员席(马律和黄律的位置),法官的左手方即为民决团席,正对法官席的是辩护人席和控方律师的位置,这两组人士面向法官和法律职员、司法工作人员,背后就是旁听人员的席位。从外观位置分布而言,控辩双方询问证人和陈述案情要面向民决团的位置和法官,有需要陈情的事实也可以向法庭旁听席,民决团在这种情形下,正是一个倾听和观察者的角色。被告人坐在辩护人的中间。

法官由右门入,法律职员宣布大家起立迎接法官,法官坐定示意大家坐下。法律职员宣布今日开庭审理的是杨明涉嫌杀害王家凤一案,并请民决团成员就位,大家起立目迎民决团成员入席以示尊敬。之后法律职员宣布法庭纪律,司法工作人员调试好投影仪、电脑等辅助用器具。在询问法律职员得知一切妥当后,法官宣布开庭审理,法官给民决团成员和控辩双方作了必要的提示,并言如果有动议并可在适当的时间节点提出。

妥当后,法律职员拿出宣誓词,请民决团成员逐一宣誓。内容即凭个人良心如实作出自己的判断!

进入庭审程序,法律职员让控方律师发表15分钟的案件陈情,类似于天朝法庭常见的起诉书宣读环节。

王万琼律师将案件的事实进行了描述呈现,主要内容是杨明当时的女朋友杨雪梅收审后形成于收审所的证言,称发现尸体后她问过杨明人是不是杨明杀的,杨明回答她是;事发当天晚上杨雪梅留宿杨明家三楼,称其下楼上厕所时在二楼过道听到一楼有轻微的“恩、恩”声,其欲再听就被杨明赶到二楼来让她上三楼睡觉了;杨明家后门通往荷花塘的房屋间走屋檐水的通道上留有一条女式内裤(发现的尸体外裤、鞋子穿着整齐,但是没有穿内裤),经过死者母亲辩认认为内裤系死者的;通道上斜放着的两根木棍有移动的痕迹,木棍上沾有新鲜泥土;死者的哥哥称当天晚上十点多王家凤出门时对他说杨明在外面等她;证人杨细女当天晚上在街道上看到王家凤和一个身体偏瘦的男子边走边吵架,王家凤吵着“你要跟她过我也不要你好过”之类的话;杨明脸上有三道有新有旧的疤痕无法解释。此前杨明与王家凤存在过一段时间的暧昧关系;杨明因开卡拉OK向王家凤借有1600元钱;王家凤后去广东打工,杨明对王已经很淡但是王家凤日记显示她对杨明仍然有爱意,并且因爱不成转成了一定的恨意;杨明有了新女朋友杨雪梅。杨明有一个女儿,但是1993年杨明的老婆跟别人跑了。

事实陈述后,控方律师对民决团成员讲是否要有必要对一个杀人的犯罪人员心存怜悯,因为他的杀人行为,一个孩子没有了慈爱的母亲,一个家庭没有了女儿,一个家庭肢离破碎!在还有3分钟时,法律职员进行了提示,此时控方律师语速明显加快。

辩方律师张磊进行事实陈述回应,他就刚才控方的发言首先进行纠正,指出王家凤有一女儿,但是离婚后就没有带了,留给男方在抚养,并且长期在娘家居住,仅男朋友就有几位,并且在广东从事的职业不明,所谓家庭破碎和对子女的影响并非控方律师所言的那般情况。接下来,辩方律师对控方指明的犯罪事实反驳,全部指控的证据没有直接客观证据,呈送到案的证据全部系言词和间接证据,也不能形成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链,并且,王家凤也有罗老六等关系不融洽的人,并且罗老六也声称要搞死她,但在证人中,警方竟然没有对罗老六问话,难道她是县委有关领导的女儿就可以逃避做证的责任吗?此外,王家凤其他男性友人,可能知道王家凤与杨明的关系恶化,其杀人后嫁祸于杨明的怀疑也有极大的存在理由并不可排除,控方提交证据中杨雪梅证词中指控杨明犯罪的证据是在其被侦查机关控制起来后,以杀人罪羁押于看守所中所做的口供笔录,侦查机关有恐吓之嫌,并且,在笔录中,为了使自己早日出来,有违心做有罪指认或说慌之嫌,言辞逻辑上疑点频频漏洞颇多。一个生命已经逝去,请不要再冤死一个无辜的人!如果你们裁决他有罪,等待他的将是最严厉的惩罚——死刑!

因要忠于案卷记载和限于1995年的技术水平,没有涉及DNA证据的辩论和刑讯逼供的情形,因当时没有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甚至,非法证据的界定都很模糊,最大化还原真实,也就没有可以讨论或演绎的余地。

控方游飞翥律师对前部分的控方发言进行补充,时间限定5分钟,指出被告人当时在做笔录口供时有说慌的情形,已经足以认定被告人品不端,难道还要将这样危险的人存在于正常人当中继续为害社会吗?对证据的情形告知大家将在接下来的庭审中祥细展现。根据被告的情形和证据显示,鉴于被告有可能构成是间接故意的杀人行为,检方向法庭建议对被告处以无期徒刑的量刑建议。

王全章律师提出动议,鉴于控方没有直接证据,申请法庭直接宣判当事人无罪!

法官未能给出直接的明释,而是要求控辩双方各派出一名律师到法官席来议事。游飞翥律师和张磊律师到了法官席,在法官面前沟通,三人窃窃私语小声交流,大家在想是涉及证据问题还是程序问题呢?沟通后,两位离开法官席回到律师席上坐定。

接下来法官宣布,下面时间可以举出证据,请将证据交至法庭呈现给民决团和法庭。

张庭源律师举出证据,这是一份祥细的手工画得的地图,即杨明家和后院还有发现尸体的水沟的位置平面图,标明了建筑和水渠、发现死者内裤的小路的位置等,给民决团成员看了一番后,交给司法行政人员,放置于投影仪上,这样,法庭上的其他人员也得以清楚的看到书面证据的内容。张律师对这幅图的相关情形进行了说明,指出,当时作案的不二人选就是本案的当事人杨明,因为他有时间,也对当时的地形熟悉!

辩方的王宗跃律师对这幅图进行反驳,指出这个封闭的空间平时是没有人来的,平时门是上锁的,如果一个人杀了人,他是不可能再回到现场进行清理的,但是第二天,当事人和其女友杨雪梅还去别人家打了麻将,丝毫没有人命在身的紧张状态。

李长青律师对案发现场的路面积水,提出了合理怀疑,指出当时是下雨的天气,路面有水面漫溢,内裤在这样的地方无法解释,既没有被水冲走也没有被其他人看到!

紧接着,控方游律师申请法庭宣证人杨明到证人席接受作证询问。

辩方律师张磊举手反对,并说明,杨明系辩方证人,不得由控方宣召。法官点头允许辩方的反对意见!控方继续要求法庭请证人出庭,首先请当时的现场出警人员陈金石出庭作证。在法律职员请法警指引陈警官出现并引导至证人席,证人作证先进行宣誓:本人凭良心来作证并保证如实的陈述,不会作伪证,特此宣誓!

游律师对控方的证人问了问题,之后张磊律师进行对证人发问,主要内容是陈警官对现场发现的红色内裤是如何看到的,当时有几位人员在场,当时怎样判断内裤是谁的,还有当时发现死者是否全身着衣等等一些具体的问题。陈警官一一做了回答。之后请警官葛永喜接受作证询问,游律王律李律对其进行了询问,葛警官都做了回应。其间,控方有举手反对,发现辩护律师有诱导或设置回答答案之嫌,法官当即对问话方进行了提醒。

接下来的证人是杨雪梅,关键性的人物,在95年的案子中,正是杨雪梅的证人证言,将杨明送进监狱有助推之力,至今20年过去了,杨雪梅也早已在杨明二审宣判后广东莫名坠楼身亡。当年的庭审,杨雪梅没有到庭上作证,今日的庭审,这一角色没有缺席,模拟的庭审将当年的这一个环节补上,据杨明的申诉代理律师张磊讲这也是家属的一大愿望!

根据案卷记录和最大化忠实于当时情形,杨雪梅为控方证人!张磊对其进行了近一个小时的发问,杨雪梅逐一对答,主要是她是否爱杨明,是否在当晚发现杨明与其他异性有过接触,是否听到了异样的声音等等。她讲深爱着杨明,当晚在休息时听到了“恩恩”的的声音,但至于是女性的呻吟声还是其他的动静,就不清楚了,下楼时还被杨明赶上了楼,要自己快回屋去休息。和杨明之间的身孕一事,辩方律师进行了求证,问她在给杨明的信里讲了这个事情,并以有身孕为由要求杨明说出实情,毕竟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杨雪梅真实的心路历程,已经无从得知,我们不知道她为何没有出庭作证,毕竟,在哪个朝代,掉人头的案件都是要重视的,人证物证齐备才能信服人心!违背人性的指控,不知几人能躲过良心的拷问?杨雪梅曾经被侦查机关以杀人罪的共犯关押过,并且,有罪的指控也是这一期间写就的。曾经的恋人,一位在天国,一位在监狱!

发现木棍上的新鲜的泥土,杨明的母亲作证,因过年前后,都要将家里整理打扫一番,有些东西洗洗涮涮挪动一下地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王家凤的母亲作证讲,在杨明屋旁的过道发现的内裤就是王家凤的!

杨明出场,为自己作证以示清白!游律师对其发问,问他是否给警方作了假的供述,他讲当时的具体情况,自己有讲假话,是为了早点走出公安局,游律师讲你为什么那么瞪眼看我?或许是天昊律师的眼睛太大太有神了,忽闪忽闪烱烱有神。控方律师认为其有暴力倾向,这一点,当时就在旁听席上引起了一些骚动和议论。让人怀疑被告的人品和他的暴力倾向,此时,辩方律师也举手反对,指出控方发问不当,有无端的道德怀疑和人身攻击之嫌。法官也提醒民决团不应考虑刚才的情形,并说,在真实的民决团庭审中也不会出现对人品的质疑,这一点请大家忽略。

法官让控辩双方发表简短的结案陈词,辩方言请判我的当事人无罪,让这个年青人不要蒙受不白之冤!控方讲,这个有暴力倾向的嫌疑人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庭审到此,辩方申请的法庭直接宣判无罪也就没有得到许可。法官提示,庭审到此,将案件交给民决团去商讨,结果可以有三个:一是全部通过无罪的决议,二是全部通过有罪的决议,三是有人判断无罪有人认可有罪,但此时要将投票的比例交给法官。至此,其他人休息等待,民决团成员去单独的会议室进行评议商讨。

时间大约过了30分钟,其实,当年的美国辛普森案的民决团讨论也就用了四个小时。在这半个小时里,旁听人员兴致高昂的热烈讨论,无非是有无罪,公民的判断会有怎样的结果?大部分人还是第一次旁听这样的民决团审判案件的庭审,笔者即是第一次观摩,感觉新鲜之余,更多的是思考,这种形式,是否能有效解决当下司法实务中的刑讯逼供、司法暗箱等具体问题!

法官此时宣布,民决团成员归席,并询问坐前排第一位的民决团成员,是否有了对案件的判断?回答说有了,此时将一张纸由法律职员转交给了法官,法官看后,点头又交给法律职员,并示意法律职员告知大家!法律职员拿起决议宣布:杨明无罪!

旁听席上有人欢呼,有人鼓掌,辩护律师和控方律师都甚为喜悦!

正义,必也是民治民决的胜利!让公民来决定案件,冤案将会减少,甚至可以有效杜绝冤假错案的产生!

民决团,加油!

                                         2014930

 

后记:杨明案是贵州天柱县发生的真实事件,本案的被告人杨明现还在贵州某监狱服刑,20146月,张磊(青石)律师和王宗跃律师接过了为其申诉的接力棒,会见当时天降大雨,在会见室见到杨明时,这个20年前的县足球队主力已是满头银发,佝着身子,头也不敢抬,只是嗫嚅着说:我没有杀人,我要从这里出去,要么无罪,要么死,不然,我不要减刑……闻之,让人动容。几年来杨明发1000多封的维权文书,只得一张不予立案查处的回复。国家权力有意炮制冤案或者刻意掩盖已经铸成的冤错案件时,更要看到公民给予的希望,张磊律师哽咽着说,要把这个消息告诉杨明近80岁年迈的母亲。也正是这样的正义的力量,让我们坚持向前方走去,为这个国家的民主和法制建设去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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