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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万琼律师:我眼中的死磕律师

更新日期:2014/8/27 14:10:12 本文来源:互联网 作者:王万琼 阅读:

  核心提示:死磕律师们大多数都没有在本科阶段受过严格的法律专业训练,但他们对法律怀抱着一种近乎虔诚的热情。所以,他们对任何哪怕是程序的瑕疵也无法视而不见,从而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抗争。作为一群怀抱理想、对法治中国倾注了极大热情的群体,死磕律师长期专注于弱势群体的维权,对社会底层所遭受的不公有更异于常人的体会,因而也更容易愤怒,更倾向于采取激烈的对抗手段。


自2009年李庄案以来,更由于代理重庆打黑第一案龚刚模等涉黑案里龚的申诉代理人,让我的律师生涯出现了重大转折。我必须承认,我的当事人龚刚模所受到的刑讯恶劣程度超出了此前我对人性残忍的任何想象! 这极大地刺激了我,我从一名和体制保持着良好关系的律师与体制日渐疏离,不知不觉中也被人冠以死磕律师的称谓。尽管我对“死磕”这一东北词语殊无好感,但确实也实在找不出其他更准确的词汇取而代之。当然,我内心对被冠以此称谓并不认同,为何不认同,或许是自认不够格、抑或是认为这样的口语与律师职业本身的应有之义有些格格不入等等。即便如 此,也丝毫没有减轻我对这个群体抱有的热忱和关切,这也是我忍不住也来谈谈死磕律师的动因。

正如国内某主流媒体所言,死磕律师不是律师群体的主流,他们只是“一小撮”,然而就是这“一小撮”,却是谈到中国司法界时无法回避的一群人。从重庆李庄案开始,经过广西北海案,再到贵阳小河案,他们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对他们的评价或褒 扬、或贬损,犹如冰火两重天。时至今曰,这样的评价也还在继续。从最初的远距离观察再到近距离的接触,我不敢说自己完全了解他们,但是比 起外界或拔高或污名的雾里看花,自认为有一定能力尽可能让大家真正认识他们、了解他们。

从目前来看,真正的死磕律师不到百人,他们来自全国各地,当然以律师职业人数最密集的北京为最多。这一现象不是偶然的,作为中国当之无愧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北京,自 然成为各行各业想要有所作为的人们 的首选之地,北漂律师就是其中一份子。根据我的观察,当然我说这话时没有任何的偏见和瞧不起,他们大多 数都没有在本科阶段受过严格的法律专业训练,换句话说他们几乎都不是法学专业出身的,然而也正因为如此他们对法律有一种极其纯真的热情和信仰。所以当法律被滥用、曲解甚至是公然违反时,他们极其愤怒,就像眼睛里被人揉进沙子,让他们无法容忍。而这一切,对于像我这样的律师来讲,是一种从未有过的体验,我受过严格的、僵化的法学理论教育,从事律师执业,跟一般非法律本科出身的律师相比,专业素养自然是一个优势,然而更重要的显然并不在于此。谁都明白,在中国这样的人情大国,任何领域想要有所成就,深厚的人脉是良好的基础。校友、同窗是一种很好的资源。别的不说,哪怕是去立个案、印个卷,有熟人和没熟人都大不一样。这一点想必所有律师都有体会。然而,也正因如此,同司法体制 内的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天长曰久对其轻微违法行为也就熟视无睹了。在这样的环境下,看上去一切都那么自然,那么正当。所有人都有他的不得已,所有行为都可以谅解。

这些非法律专业出身的律师们由于对法律怀抱着一种近乎虔诚的热情,也在于法律是他们勉力工作唯一的武器。所以,他们对任何哪怕是程序的瑕疵也无法视而不见,从而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抗争。而法庭是实现司法正义最后的底线,当法官在庭上不讲法律而是讲政治、讲稳定时,冲突必然发生,死磕自然形成。想起某法院领导说的一句话:控辩才应该是对抗最激烈的双方。现在的情况很奇怪,律师不去跟公诉人对抗,反而跟法官死磕,这不正常。他说得对,如果法官严格依法审理,对律师依法提出的如非法证据的排除等认真对待,律师哪有死磕的空间?为什么同法官死磕,说到底还是法官违法在先,死磕的目的是要求法官回到依法办案的轨道上来。

由于死磕律师已经是律师界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也引来社会各界包括同行内部不同的声音。有人说他们只会追逐热点、恶意炒作,以牺牲个案当事人的利益来推动社会法制的进 步;有人说他们沽名钓誉,拉帮结伙实质上为了捞取更多的经济利益;而某些同行干脆直接说他们是“街头革命家”,意图推翻现政权......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实际上,他们看到的只是一个侧面。正因为出身草根,他们没有红顶律师深厚的人脉,也无法和主流媒体结成同盟为其发声,因而只能借助网络、微博等自媒体表达自己的诉求,传递公权力违法的信息,以期社会广泛关注在司法滥权下痛苦呻吟的个体,从而让个案得到公正的解决。从李庄案二季撤诉、北海案被拘律师被释放到小河案部分被告的获释,无一不是这种策略的效果。从以上维权路径可以看出,炒作是必要甚至是必须的,不如此,还有更好的选择吗?

不可否认,在这一系列的维权事 件中,有的律师由此声名鹊起,以前只是偏安一隅的从此“一案成名天下知”,名利双收。这让部分律师似乎找到了出名的捷径,于是或在网上声援,或亲身加入死礎行列,嘴上喊着为了维护公平匡扶正义,实质上是为了谋求一己之私。因此,真正的死磕律师对此类律师是很警惕和反感的,同他们保持了天然的距离。很显然,这部分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死磕律师。作为自谋职业者,且司法环境如此恶劣,律师为名为利不该受到更多的非议和指责,只要客观上确实阻击了公权力的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应当肯定和支持。律师不是道德家,无意也不该占领道德高地,任何以此来向死磕律师泼脏水或污名化的行为要么是无知,要么是居心叵测。

作为一群怀抱理想、对法治中国倾注了极大热情的群体,死磕律师长期专注于弱势群体的维权,对社会底层所遭受的不公有更异于常人的体会,因而也更容易愤怒,更倾向于采取激烈的对抗手段。如此看来,送红薯也好,绝食抗争也罢,也就不足为奇了。这是口口声声说“律师的战场在法庭上”的红顶律师们不能、不愿也不屑理解的。钱理群先生所说的“精致的机会主义者”,从古到今从来不乏其 人,律师界也不例外。对于这部分人,我无法容忍,也不接受有些师友认为律师界应该团结、少点内讧的老好人意见和建议,原因在于这种人实 际上很清楚死磕律师的处境,也知道 律师为什么而磕,但仍然积极向死磕律师泼脏水,并用心险恶的给其冠以街头革命家的称号,其用心之歹毒昭 然若揭。如果基于乡愿而任其肆意诋毁,会使死磕律师的处境更加艰难,毕竟来自背后的冷枪有更大的杀伤力。

然而,律师就是律师,不是其他。我完全赞同律界前辈思之先生的意见:基于现实和整个政治环境、法制环境考虑,不主张律师参与政治。

以个案的推动去推进法治建设才能走 得堂堂正正。[1]。近日《环球时 报》发表署名为单仁平的评论员文章《“死磕派律师”不可政治上自我高估》,该文某些观点值得律师界深思 和警惕。该文有这样一段话:“死磕派”律师的角色让人一言难尽,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对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和 政治破坏力错综交织,一方面推动司 法的程序正义,一方面又为现实具体诉求不择手段。他们一方面唤醒了部分人的维权意识,一方面又与民粹主义力量合流,导致舆论对司法的过度干预......[2】“死磕派”律师成为“异见人士”中较为活跃的群体,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社会的反思,但他们自己却丧失了反思的能力。这是危险的。他们必须承认自己的局限性,他们切不可以为,自己才是中国民主与法治建设的突破和决定性力量,这样的自我政治高估会导致行为的很多错误。(引文完)确实,天黑太久一定会天亮,但那不全是在天亮时鸣叫的公鸡的功劳。律师的武器是法律,律师的活动在法律领域,坚持和维护法律底线是律师的本职,如果因为热爱本职、坚持做好本职工作而仍然被构陷、被打压、被投牢,那就让一切该来的都来吧!死磕,实质就是对法律的坚守,对违法的抗争,让被滥用的司法权回到法治的轨道上正常运行。

[1]见孙国栋《律师张思之:“中国总得有人站出来讲话”》。
[2]见《“死磕派律师”不可政治上自我 高估》,《环球时报》发表署名为单 仁平的评论员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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