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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德令哈记(四)

更新日期:2014/3/18 21:16:22 本文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袭祥栋律师 阅读:

  核心提示:今天的庭审程序好似一审,检察员先对林时进讯问,然后才是辩护律师发问。林时进在回答检察员和辩护律师问题时思维清晰、逻辑严谨、语句流畅且声音和语气富有很强的感染力,简直令所有人刮目相看。林时进通过回答辩、检两方的问题将本案的来龙去脉进行了详细的陈述,并透彻分析了自己无罪的理由,听完林时进至少两小时的发言内容,我感觉应当立即宣告无罪当庭释放林时进……


林时进案今天二审开庭,上午八时四十分许我们来到海西州中院办公楼前,在进门安检登记处青石律师遇到了北京律所的同事,两人碰面后倍感惊讶,能在千里之外的海州法院不期而遇,确实有些不可思议。门口还聚集了一群前来旁听的当事人(注:下文将本案的上诉人和未上诉的原审被告人均统称当事人)家属和朋友,关于林时进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案发背景,我在之前文章中已经作了介绍,据辩护律师判断这是一起典型的浙商在青海投资被构陷、迫害的案件,林时进根本没有犯罪,具体案情不再赘述。

 

上午九点准时开庭,书记员先宣布法庭纪律,接着通知检察员、辩护人到庭,最后是合议庭到庭。难道现如今全国法院审理刑事二审案件都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这个我不清楚,但至少最近我看到的江西周建华案以及本案的庭审程序都是从头开始的,习惯了审判长敲锤开庭的简化程序,反倒感觉这种依法完善的庭审程序像是在搞模拟法庭。

 

审判长宣布开庭,本案三名上诉人以及四名原审被告人被法警带入法庭,值得一赞的是合议庭采纳了昨天庭前会议上张磊律师提出的建议,今天无论在押的还是取保的当事人都未着马甲也未带警械,均是着普通装参加二审庭审。本案合议庭能从谏如流先从形式上保障当事人的相关诉讼权利,这至少给上诉人以及辩护律师增加几份对合议庭公正审理本案的信心,不像周建华案的合议庭从一开始就像在完成既定任务,最终令上诉人周建华彻底丧失了对江西高院公正审理案件的信心。

 

审判长先是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相关诉讼权利;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检察员、辩护律师名单;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就回避的概念作了解答;在确认当事人不申请回避后宣布庭审进入法庭调查程序。先由审判员宣读一审判决书,然后由上诉人依次宣读上诉状,接着从上诉人林时进开始,庭审进入检察员讯问和辩护律师发问阶段。

 

今天的庭审程序好似一审,检察员先对林时进讯问,然后才是辩护律师发问。林时进在回答检察员和辩护律师问题时思维清晰、逻辑严谨、语句流畅且声音和语气富有很强的感染力,简直令所有人刮目相看。林时进通过回答辩、检两方的问题将本案的来龙去脉进行了详细的陈述,并透彻分析了自己无罪的理由,听完林时进至少两小时的发言内容,我感觉应当立即宣告无罪当庭释放林时进,具体发问以及发言内容将另文公布。

 

庭审中林时进还揭露在看守所遭受了办案机关的刑讯逼供,其中被看守所所长扇了六十多个耳光至耳膜穿孔、听力下降;办案机关还指示同监犯对林时进殴打体罚,简直骇人听闻。尽管《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严谨办案人员刑讯逼供,最高院司法解释也对防范刑讯逼供作了详细规定,但还是不能完全制止这些野蛮之徒的恶性。目前,在很多刑事案件中刑讯逼供仍是司空见惯,只是刑讯的程度比以前有所收敛,但即便办案人员对案件当事人哪怕一拳一脚也属于法律所禁止的非法行为,因此取得地证据应当依法排除,相关人员还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上午庭审从九点开到中午十二点,中间无休庭,本来通知下午一点半开庭,合议庭、辩护律师准点就位坐等两检察员。期间周泽律师打趣道“什么情况啊,是不是检察院听了上午林时进的陈述直接撤诉了?”吕庭长笑曰“要撤诉也是上诉人撤诉啊”周律师答“检察员可以撤回一审公诉人的指控嘛”,说话间审判长出门了解情况,约十分钟后,两检察员姗姗来迟,我本以为检察员处于对法庭的尊重会解释一下迟到原因,遗憾的是两检察员未做任何解释。下午庭审连续进行了四个小时,中间休庭十分钟,接着又开了近一小时才宣布休庭,还剩三名当事人未接受讯问和发问。

 

在今天的庭审中,审判长几乎没有打断当事人的发言,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当庭陈述的权利,合议庭对本案完全公开审理,未做任何限制,还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着装未给当事人带任何警械。我认为合议庭以实际行动表明了将依法公正审理本案的意图,这至少会给海州地区的两级法院产生示范效应,希望再接再厉,继续对本案依法公正审理。

 

相比本案合议庭的优越表现,检察员对当事人的讯问就明显有倾向性了。这是二审庭审,出庭检察员不是扮演一审公诉人的控诉角色,所以在履行发问职责上应与一审公诉人的发问方式有所不同。然而,今天检察员明显是在通过讯问诱导当事人直接回到案件侦查机关调查的卷宗材料里,辩护律师多次提出反对检察员的如此讯问方式,同时辩护律师也在通过发问让当事人还原案件的客观事实,比如对刘文杰、刘文鹏的问题,检方极力掩盖、辩方誓死揭发,这像是拔河比赛,辩、检双方均卯足了劲在争取合议庭采纳已方意见,但双方还必须要遵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大原则,否则会出现冤假错案!!

 

 

 

                                      袭祥栋

                                0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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