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5年获释 湖南小伙拟追责办案者

更新日期:2014/7/15 10:19:06 本文来源:互联网 作者:南方都市报 阅读:

  核心提示:蒙冤5年获释 湖南小伙拟追责办案者先后被判刑10年6个月、8年,娄底中院昨宣告“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2014年7月14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宣告欧阳佳无罪,当庭释放。迄今,欧阳佳被关押整整5年。律师称此案中证言与书证矛盾无法排除,二审期间法院获得的对欧阳佳有利的庭前调查证据未提交法庭质证。


蒙冤5年获释 湖南小伙拟追责办案者
先后被判刑10年6个月、8年,娄底中院昨宣告“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

蒙冤5年获释 湖南小伙拟追责办案者

    昨日,欧阳佳在看守所办完释放手续后准备与母亲回家。

 只差一天,欧阳佳被羁押就满5年。

  2009年7月15日,湖南娄底警方以“涉嫌抢劫”为由将欧阳佳刑拘,此后娄底市娄星区法院先后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8年。欧阳佳不服,再上诉。

  2014年7月14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为由宣告欧阳佳无罪,当庭释放。

  欧阳佳重获自由,但从19岁到24岁这段时光全留在了看守所。他至今有些不敢相信“出来了”,在下着濛濛细雨的法院外,他对这个世界的第一印象是:母亲老了。

  律师表示,接下来将帮欧阳佳申请国家赔偿,同时向刑讯逼供的办案人员追责。7月9日刚刚发布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中明确提出,要健全司法过错追究机制,统一司法过错责任认定标准。

    被抓

  “我记得很清楚。”问及被抓当日,欧阳佳和母亲郭小华都如此回答。

  2009年7月的一天晚上,母子俩及欧阳佳一个朋友正在涟源市七星街镇虎溪市场东端的家中吃西瓜。警察突然入门,几番搜查后问郭小华:“欧阳望在家吗?”

  欧阳望是欧阳佳的哥哥,当时在广东打工。郭小华说:“我回答没在,他们就问我有几个儿子,我说两个,他们就追问另一个在哪。”

  欧阳佳站出来,问警察有什么事。警察称,有情况要了解,让其回派出所协助调查。欧阳佳回忆:“当时根本不知有什么事,去就去咯。”进派出所他才知道,自己已跟一宗抢劫案扯上关系。

  这宗抢劫案于2009年7月3日凌晨发生在娄底市娄星区,距欧阳佳家还有几十公里。受害人肖某和女友向娄底警方报案,称被5名年轻人持刀逼上一台出租车,手机、金项链、6500元现金被抢走。几天后,嫌疑人之一、与欧阳佳同村的欧阳伟辉落网,并供称另有同村5名同犯,提议持刀抢劫的叫欧阳望。警方随后到欧阳望家抓人,才有了欧阳佳被带走一幕。

  奇怪的是,明明要抓的是哥哥,弟弟却终被刑拘。个中缘由欧阳佳也不清楚,他能记起的是,自己先被抓到老家附近的七星街镇派出所,拍照后被戴上手铐送到娄底的乐坪派出所。在乐坪派出所,欧阳佳刚登记完就遭到殴打,“一直打到跪下”。

  据媒体此前报道,欧阳佳的照片提前传到了娄底,欧阳伟辉指认“那就是自称欧阳望的人”。欧阳伟辉解释为何“把欧阳佳叫成欧阳望”时称:“是为了逃避打击,所以要把欧阳佳叫成欧阳望。逃避打击就是让公安难破案,可以回家。”警方笔录显示,事后他们曾到广东调查欧阳望,但证实其无作案时间。欧阳佳遂成“真凶”。

    上诉

  尽管欧阳佳邻居和亲属都提供了其无作案时间的证明,但在警方讯问中,欧阳伟辉及其他同犯一口咬定欧阳佳主导抢劫,受害者肖某和女友也多次指认欧阳佳。本案检方证据多来源于这些证词。

  2009年12月,娄星区法院一审宣判,称虽无欧阳佳供述,但同案人员、被害人均指认其参与此案,他有作案时间,因此认定其有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欧阳佳称,当时在看守所收到判决,一下就傻了,“绝望,自己命不好,家里没能力把我弄出去”。

  但欧阳佳仍提起上诉,他觉得要走个程序,没想到娄底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发回重审。重审中,另一被告人欧阳伟辉逃脱,曾终止审理。2013年11月,娄星区法院再判,欧阳佳有期徒刑8年,罚金两万元。欧阳佳仍不服,再上诉,娄底中院受理。

  2014年2月,二审开庭,未宣判。

  此后,欧阳佳的家人到网上求助,6月联系到律师袭祥栋和李金星。两名律师接受委托,阅卷过程中发现重大纰漏。袭祥栋回忆,主要发现两大问题:一是本案除证词外,没物证,有利于欧阳佳的证言未被采信;二是4名同案人曾在去年1月“翻供”,称根本不认识欧阳佳,这些关键供词却没在娄星区法院的重审和娄底中院的二审中出现。“隐匿关键证据,这是很大问题,直接影响着案件的判决。”袭祥栋说。

    追责

  袭祥栋和李金星申请对欧阳佳取保候审,同时对一审法官提出控告,但二审法官告知此案不再开庭,等候宣判。袭祥栋称:“从卷宗看,这个案子肯定能翻案,但不再开庭就留下了悬念。老实说,在知道结果前我们也很担心。”

  担心的还有郭小华。儿子被羁押后,她不断到娄底市政府反映问题,均无结果,同村人多次在她耳边念叨:“关了这么多年了,翻不过来了。”每每到此,她都一个人躲起来擦泪。这5年间,大儿子欧阳望结婚生子,丈夫外出打工3年未归,家里都靠郭小华一个人担着。她在村头超市打工,每天30元,以此给欧阳佳挣生活费。前日,她从涟源赶到娄底,等待宣判。整夜里她都没睡,总担心天亮后面对一个不好的结果。

  欧阳佳心里比母亲和律师要平淡些,在看守所待了5年,他已不敢想象“很快走出去”。昨日早上,他走出看守所,工作人员让他脱了号服,而在前往法庭的车上,法警则叮嘱他不要激动。“我还以为要维持原判,他们怕我做傻事呢。”

  昨日9时许,娄底中院第一审判庭,当法官宣布其无罪释放时,欧阳佳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看母亲激动得哭了,自己也泪流满面,嘴里不断重复着“谢谢、谢谢”。

  律师袭祥栋介绍,接下来将帮欧阳佳申请国家赔偿,同时向刑讯逼供的办案人员追责。7月9日刚刚发布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中明确提出,在司法改革领域,要建立对被告人、罪犯的辩解、申诉和控告认真审查、及时处理的机制。此外,“四五纲要”也明确提出,要健全司法过错追究机制,统一司法过错责任认定标准。

  但欧阳佳还没想过这些,母亲昨晚安排了鞭炮和酒宴给他“去霉头”,他则想洗个澡,好好睡一觉。 南都记者 刘洋

    对话

  欧阳佳:就想快点回家关了这么久,不敢相信清白了

  南都:被关5年,重获自由,现在心情如何?

  欧阳佳:像在水里憋了好长一口气,终于出了。这得感谢我家人和律师的努力。

  南都:前两次判决都判了你有罪,当时是怎么想的?

  欧阳佳:当时就觉得自己命不好,家里没能力弄我出去,自己这辈子没什么希望了。后来上诉我想着也就是走个过场,没想到真的可以翻案。

  南都:这5年在看守所是怎么过来的?

  欧阳佳:每天的日子都差不多,早上6点起床,先围着房子跑20分钟,再洗漱吃饭,然后到车间里工作,中午可休息两个半小时,下午上班到4点半,然后又跑步,晚上看电视到10点就睡觉。里面的管教干部和周围的人对我挺好的,很同情我,所以也没吃太多苦。

  南都:未来的打算是怎样的?

  欧阳佳:我还没想那么远,甚至有点不敢相信自己清白了,毕竟被关了这么久。我就想快点回家,好好调整下,多陪陪妈妈,然后再慢慢适应社会。这5年我感受最大的就是我妈妈对我的付出,她一直相信我,帮我伸冤,那种爱是这个世界上什么东西都比不上的。 南都记者 刘洋

    记者观察

  疑罪从无,渐成翻案主流

  法学专家研究发现,94%冤案由刑讯逼供导致

  “每一起冤案背后,几乎都有着刑讯逼供。”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情树曾于去年12月底在其博客上发布《全国各地冤假错案排行榜》,昨日在接受南都记者电话采访时,他再次提到自己的这个发现。无独有偶,新爆出的湖南欧阳佳被控抢劫案,终也未逃脱这个“冤案定律”。

  吴情树的这个排行榜,更准确的说法,其实是一份媒体曝光冤案的非完全记录。因为他所分析的对象,正是过去十余年来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被错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冤假错案,超过70起,且遍布全国23个省份。“法学界的研究表明,有94%是因刑讯逼供所导致。”

  南都记者统计发现,在进入吴情树排行榜的73个冤错案中,超过95%都是命案(比如杀人、奸杀、投毒等)。

  吴情树分析说,在这些案件中,几乎所有的代理律师曾做了无罪辩护,大多数检察院也知道证据存疑,但迫于各种压力仍勉强起诉,而部分法院也知道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但由于司法体制中“配合有余、制约不足”,一些法院的法官遂勉强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而个别案件则作出了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

  至于平反原因,吴情树总结,早些年多是因“亡者归来”,比如佘祥林杀妻案;或是“真凶再现”,比如浙江张氏叔侄奸杀案。“通过申诉,由法院主动再审,在没有证据证明有罪,也没有证据证明无罪的情况下,基于无罪推定而判无罪的,比例还是非常之低。”

  冤错案的纠正,2013年无疑是关键的一年。这一年,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发文,要求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更曾大声疾呼:“要像防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错放一个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来;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特别是错杀一个人,天就塌下来了。”

  “疑罪从无”的适用,也使得对冤错案的纠正,已不仅限于之前的命案。今年3月,佛山中院就依法纠正了一宗于1989年宣判的盗窃案。年近六旬的白春荣在历经3次申诉都被驳回之后,最终改判无罪。法院再审认为,原判是在没有直接证据而间接证据不足以形成完整证据链的情况下,仅凭被告人前后不一的供述以及受害人陈述,便推断出白春荣实施了盗窃行为,认定证据不但不充分,且不符合刑事案件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南都记者 邵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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