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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斌案的平反能否复制?

更新日期:2015/1/9 11:35:05 本文来源:《财经》 作者:徐昕 阅读:

  核心提示:洗冤如何复制,如何更加常规化?


念斌案的平反能否复制?

徐昕

 徐昕:念斌案的平反能否复制?

2014822日,福建高院,念斌无罪,当庭开释。

 

这是一个具有标杆意义的冤案评反——或者至少可以赋予其重要意义。蒙冤八年,八次审理,十次开庭,四判死刑,三次撤销,最高法六次延期,最终被宣判无罪。正义虽然姗姗来迟,但毕竟拄着拐杖来到。枪口下的生命,自此重归自由。

 

念斌案是继2013年浙江张氏叔侄冤案评反后,又一次重大的成功洗冤。在最高法宣称进行冤假错案评反运动受到强烈质疑的背景下,在司法改革方案进展较大而民众的司法改革信心指数反倒下降的情况下,此案有可能成为平反冤狱之样本,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重建民众对司法的信心,推动中国法治进步。此案也表明洗冤的通道并未完全堵塞,实现公正,仍有指望。

 

但这种指望是有条件的。念斌的伸冤取决于当事人、律师、专家、关键证据、自媒体、法院等诸多关键要素的合力。

 

八年牢狱,念斌不幸,但他还算是幸运的。能够洗冤的人,毕竟是极少数。因为念斌案有一个人在以生命来推动伸冤,这就是他的姐姐,念建兰,八年奔波喊冤,声泪尽染华夏。我早有评断:每一个冤案的背后,都有一个滚钉板的姐姐。念建兰和吴华英(吴昌龙之姐),如同清末杨乃武之姐杨淑英一样,都将以不畏艰辛、以命抗争的“中国一姐”之形象留在历史上。我收到大量伸冤求助,被寄予太多不可能完成的过高期望。我对当事人的一个告诫就是:正义掌握在每个人自己手中;若自己不为权利而斗争,正义决不会从天而降。正义的实现,法治的建成,有赖于每一个人在捍卫自己权利时的自觉和有力。

 

因为念斌碰巧遇到一群有良知的优秀律师,张燕生,斯伟江,李肖霖,张磊,公孙雪......这个律师团队做了大量工作,坚持不懈,从事实和法律上清楚地证明了念斌的无辜。律师证明:投毒现场没有念斌的指纹,没有发现毒药,没有发现作案工具,卖鼠药的老头没有指证念斌,福州公安大量造假,包括立案造假、现场勘验造假、检查笔录造假、提交法院的录像造假、证人证言造假、检验报告造假......

 

在律师辩护的过程中,关键证据的突破对于洗冤至关重要。念斌案中的科学证据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警方用实验室的氟乙酸盐标准样品制作一张质谱图,复制成两份,一份写上死者俞攀呕吐物的对照标样,一份写上“俞悦尿液”,俞悦的尿液因此“检出氟乙酸盐”。警方又用一份含有氟乙酸盐毒物的物品制作两张质谱图,分别写上“俞攀呕吐物”、“俞攀心血”,这样又检出毒物。死者死于氟乙酸盐中毒的检验结论,竟是用两张假图编造出来的。因此,念斌的洗冤还取决于汪聪慧、宋朝瑾、肖宏展、莫景权、王永成等一群有担当的大陆和香港毒物专家。相比而言,赵作海、佘祥林、杜培武、吴大全等冤案评反的关键证据来自真凶出现、亡者归来,浙江张高平叔侄案的评反,关键证据来自“狱侦耳目”袁连芳的曝光。只有出现这些无可辩驳的证据,才有可能促成冤案的纠正。

 

念斌应该庆幸生活在一个自媒体时代。无数人的目光碰巧聚焦在他的身上,关注就是力量,围观改变中国。但更要看到民众目光的漂移,要获得持续的关注太不容易,而关注也未必能改变结果。

 

八年冤狱,虽然不能完全推卸法院的责任,但法院其实在艰难的司法不独立的环境中进行了有限的抵抗。福建高院三次发回重审,最高法院不核准死刑,福建高院和最高法院没有把念斌送上断头台。这是冤案纠正的基础。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长期无法启动再审,主要原因就是他们已不在人世。因此,此次福建高院顶住压力,宣告无罪,值得认可。希望福建高院,对明显冤枉、广受关注的陈夏影案尽快启动再审程序。

 

念斌案的平反能否复制,取决于上述关键因素能否出现并形成合力。但这些只是通往正义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从根本而言,每一位洗冤者,都应该感谢苍天开眼。

 

有人问念斌案是否体现法治进步,我只能回答,这只是一起个案。但透过个案点滴推动法治,正是法律人努力的方向。所以,当人们在欢庆念斌回家之时,我想到的是制度改进,是更多的冤案,陈夏影案,呼格吉勒图案,陈满案,聂树斌案......我发起无辜者计划,就是希望为伸冤贡献一点点力量。正如念斌案平反最大的推动者张燕生律师所说,“正义到来时,我们也该退场了”;这不是真的退场,而只是暂时的休憩,为的是投入下一场阻击冤狱的战斗。

 

伸冤,确实是一场战斗。伸冤之难,难于上青天。究其原因,一言以蔽之,一个冤案不断被制造的制度下,何谈伸冤?司法不独立,警察权强大,检察官是法官之上的法官,党委、政府、政法委可随意干预司法,纪委“双规”完全无视正当程序保障,公民没有沉默权,律师被视为政府的敌人......伸冤难度的降低,首先有赖于冤案的减少,最终取决于一个独立、公正、公信、权威的司法制度的建设。

 

周强担任最高法院院长以来,以司法公开和纠正冤假错案为切入点提升司法公信,是一条正确的道路。但这条路走得不顺。关键原因是司法改革必须从司法独立的根本入手,并配之以司法保障、司法监督和司法问责。中国司法改革已经到了跨越瓶颈的时刻,期待聚焦“依法治国”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司法独立的原则。

 

(北京理工大学司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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