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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鹤声案

更新日期:2014/9/24 11:32:54 本文来源:互联网 作者:张立 阅读:

  核心提示:1991年,吴鹤声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抓,1993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1999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无罪释放。 2002年5月,武汉市中院作出赔偿决定,向他支付赔偿金13.7434万元。但吴鹤声并未感到多少欣慰,在含冤入狱3174天后,当年年富力强的他已垂垂老矣。


吴鹤声案

2014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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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判“无期”到宣告无罪

 

吴鹤声案

 

八年的冤狱,破败的家,吴鹤声一家遭受了巨大伤害。

六七平方米的厅堂,除了一张盖着花布的破沙发外,吴鹤声的家里,显得朴素而寒酸,只有一张字幅最为起眼:“蒙冤八载今洗净,悲喜交加心难平;要问苍天理何在,人间自有包公在。”这是3年前他一个亲戚含泪写下的,那天,他全家人终于盼来了一个迟到的消息:吴鹤声无罪释放。

1991年,吴鹤声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抓,1993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1999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无罪释放。

2002年5月,武汉市中院作出赔偿决定,向他支付赔偿金13.7434万元。但吴鹤声并未感到多少欣慰,在含冤入狱3174天后,当年年富力强的他已垂垂老矣。

“杀人”

吴鹤声,生于1941年,原来是武汉内燃机厂工人,1980年开始离厂经商,在整个1980年代,他的生意做得很是红火。1988年,吴鹤声之妻因脑溢血不幸去世,其时他的母亲年事已高,小儿子还小,吴鹤声开始考虑续弦。这年夏天,他认识了一个中年妇女余某,两人开始交往起来。但在一番了解后,吴鹤声发现,自称离异的余某,不仅没有与丈夫离婚,还有一个小女儿。于是吴鹤声拒绝再和她交往,两人就此分手。两年之后,1991年4月2日16时许,一个让吴鹤声终身难忘的时刻:余某突然找上门来,此时的余某,已是汉正街的小老板,服装生意做得不错。

原来余某想到广州去办一个服装加工厂,而自己孤身一人,因此想请吴鹤声同赴广州发展。

此时的吴鹤声,事业正发展得不错,而且正在筹划再婚事宜,在婉拒了余某的要求后,吴鹤声客气地将她送走了。这一走,两人再也没有见过面。

13天后,两个民警突然来到吴家,将他带到了派出所。“你认识余某吗?”“4月2日晚上你在哪里?”莫名其妙的吴鹤声半天才弄明白,余某在去找他的那天晚上,被杀死在汉阳动物园。

吴、余两人以前有过交往,余某也曾向母亲、妹妹等人表示想和吴结婚,如今吴鹤声对她态度冷淡,在两人接触过的当天,她又离奇被杀,这让人怀疑吴鹤声是否为了摆脱余某纠缠铤而走险。另外,警方在现场收集了6枚烟蒂,其中有3枚金芙蓉烟蒂,两枚验出有A型血唾液,而吴鹤声是A型血。

由此,吴鹤声成了最大的嫌犯。

公安机关对吴鹤声的审讯和关押,持续了1年多,此后,经过一系列司法程序,1993年7月23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吴鹤声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吴鹤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入狱

有关当时的审讯,当地的一家报纸日后曾披露过这样一些细节:在1991年4月15日到1992年12月,公安机关对吴鹤声进行了多达71次的审讯,而吴鹤声仅在1991年5月7日、8日两天一夜的审讯中,承认自己杀过人。

对于“杀人经过”,吴鹤声还作过几种不同的陈述:“在翠柳堤处将余某掐死,然后推入湖中”,“在龟山上用水果刀将余某杀死,推到山下”,“两人乘车到汉阳动物园翻墙入园,在湖边发生争执后,随手捡起一块石头朝余某头部猛砸一下后,将其推入湖中”。

除了两枚烟头作物证外,吴鹤声的口供,后来成为判定其“罪行”的依据。

吴鹤声的几个女儿,根本不相信厚道的父亲会杀人,“仅凭两个与父亲血型相同的烟头,怎么就能判定他是杀人犯?”

为了证明自己父亲的冤屈,这几个普通女子曾经自己去查案,并获得了几个极有价值的线索,而这些线索来得并不艰难:找到余某的居住地,了解到余某长期与丈夫不和,经常去舞厅,就在死前不久,余某还和一个30多岁、衣着整洁发型考究的男子,频繁出入舞厅,两人显得很亲密,但是自她死后,此男子再也没有出现过。

找到案发现场,从动物园旁的一个摊点老板那了解到,当晚有个大约1.7米的男子,与一个30多岁的妇女从动物园后门进了门。这个男子偏瘦,衣着考究。

但这些线索并未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在通过各种渠道向有关部门通告后,她们的努力失败了:没有人曾去认真查证这些线索。

1996年6月,尽管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复查,但仍然维持了原判。

入狱后,吴鹤声一直不承认自己有罪。他不停地鸣冤申诉,几年下来,他写的申诉材料,“足足可以装满几个麻袋”。

冤案的产生

眼看申冤无望之际,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1997年7月,武汉市洪山公安分局抓获了连环杀人犯丁剑鸣。在连续供出2起杀人案后,丁剑鸣还交代:1991年前后,他在汉阳动物园将一女子杀害后推入湖中,这一供述与余某被杀案基本吻合,尤其是他所供述的被害人手提包中的物品,与余某手提包内的物品一致。

洪山区公安分局随后向有关方面报告了这一情况。1999年12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吴鹤声的申诉,全面进行了审查,22日,判决吴鹤声无罪。接过判决书时,吴鹤声不禁老泪纵横,到这一天,他已在冤狱中度过了八个春秋。

真相大白后,人们自然要问:吴鹤声当初为什么要承认“有罪”?

1991年5月7日、8日的口供是怎么来的?要知道,正是这份“口供”成为定罪的重要依据。吴鹤声于2000年向检察机关提起的控告状中这样写道:“1991年5月7日清早,控告人被铐进刑警队,不停地轮番审讯到8日凌晨1时许,办案人员王源等人,强行用‘公安’牌铜铐子铐住控告人双手的手掌骨进行撕拉、不断打控告人的耳光、敲打控告人双脚螺丝骨,进行刑讯逼供……”

“5月8日,他们要控告人站着说,跪着讲,后来又要控告人时跪时站,还不断地打控告人的耳光。晚上又对控告人用以上方法进行殴打,直至控告人讲到符合案情的情节才罢手。后来有的情节,他们干脆帮控告人补充,写好了直接要控告人签字,控告人不肯,又招毒打,致使控告人承认杀人了。”……

当地发行量很大的《楚天都市报》,是惟一一家提及吴鹤声案有“刑讯逼供”的媒体,在一篇署名“社惠”的报道中,有这样一段文字:“据悉,吴鹤声曾将此案申诉到某权力机关,该权力机关审查后,认为该案中有这样几大问题:民警急于破案,刑讯逼供;公安机关运用证据不合法,仅对烟头作简单的血型物质鉴定而未作DNA鉴定,并在后来将烟头丢失;检察机关批捕把关不严,审查起诉阶段太匆忙等等。”

实事求是地说,吴鹤声案的疑点,当时即已引起了有关司法部门的注意,在1993年4月12日,武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以“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两次将此案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检察机关又分别于同年4月和7月再次提起公诉。7月23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吴鹤声故意杀人罪名成立,据说,对吴鹤声的处罚结果,正是“鉴于此案疑点颇多”,“根据疑案从轻原则”进行判处。

办案人员如是说

2001年12月,吴鹤声向武汉市中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第一条就是“依《刑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违法办案的刑事责任”。在吴鹤声的控告状中,一共列出了王源等9人。

2002年9月12日上午,记者到汉阳区公安分局采访了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王源,王源是当时的办案人之一。

记者:吴鹤声对你和其他人员的违法办案提出了控告,你知道这事吗?

王源:我又不是头,又不是尾(注:武汉方言,即我是普通的一员),再说这是组织上的事情,不是个人的事。

记者:你对吴鹤声采取过刑讯逼供吗?王源:没有这个事,瞎说。

记者:那为什么前后审讯70多次,吴鹤声只在5月7日、8日交代过杀人?

王源:哪止这一次,你可以去查卷宗。你不要采访我了,有什么事,你去找政治部。

2002年9月11日中午,记者采访了汉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段桃林。

记者:您审讯过吴鹤声吗?

段桃林:有次审讯时在场,当时市局七处也有人在。

记者:有没有看到过干警对吴鹤声刑讯逼供?

段桃林:我在场时,绝对没有用刑。

记者:吴鹤声控告您曾几次对他说:“不是你杀的人,我愿把警服脱下来烧掉。”有没有这回事?

段桃林:绝对没有。记者:一般对办错案的调查有些什么程序?

段桃林:应该说,要由分局组织专班进行调查,违纪就由纪委处理,违法的由检察院来处理。

记者:1997年吴鹤声案的真凶就落网了,1999年省院判吴鹤声无罪,分局对当时的办案民警有没有作处理?

段桃林:当时搁下来了,没有作最后调查,要等案件一并结束再说。记者:能不能具体解释一下“搁下来”是什么意思?

段桃林:这个案子还没有最后结束,吴鹤声的国家赔偿案这些都没搞完,要等这些完了之后再说。

据了解,吴鹤声“依《刑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违法办案的刑事责任”的要求,被武汉市中院认为“不属于本案受理范围”,而予以驳回。尾声武汉市中院一位相关负责人对近期媒体频频使用的一个提法表示质疑。

他说,报道中都提到“真凶落网,吴鹤声沉冤得雪”,“哪个公安机关认定了丁剑鸣是真凶?”

记者查阅了湖北省高院对吴鹤声案的再审判决书,发现其中措词是:丁剑鸣供述的作案地点、作案手段、杀害被害人的经过、被害人的身份、职业、体型、身材等情况,以及所抢物品,与吴鹤声案多处重要情节相同,且与尸检吻合……

对丁剑鸣的罪行认定,是根据其犯下的另几桩杀人案而作出的,并没有认定汉阳动物园的杀人案是丁剑鸣所为。司法机关在这里留下了一个悬念。

湖北省高院宣告吴鹤声无罪的理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这句话,我们可以在武汉市中院1993年的一审判决词中找到,吴鹤声的辩护律师当时在庭上说: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作者:张立

 

【@无辜者计划 案件总结】

罪名:故意杀人罪

冤案因素:证据不足、刑讯逼供

最终判决:无罪释放

蒙冤时间:八年

平反原因:狱中不断申诉,真凶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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