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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伟:关于吴春红案的一点说明

更新日期:2018/10/17 4:44:32 本文来源:洗冤网 作者:金宏伟律师 阅读:

  核心提示:金宏伟:国庆期间收到河南吴春红故意杀人案的再审决定书。此案自2017年4月27日申请再审到今年9月被最高院决定再审,各方效率较高。近几天不断有同行或其他申诉案件当事人来信,希望我介绍一下申诉经验,特有此文回复。


国庆期间收到河南吴春红故意杀人案的再审决定书。此案自2017年4月27日申请再审到今年9月被最高院决定再审,各方效率较高。近几天不断有同行或其他申诉案件当事人来信,希望我介绍一下申诉经验,特有此文回复。

1、运气。

这可能是申诉工作最重要的。当下司法实务缺少可预见性,并不是有证据、有道理就一定能办成事。我正在办理的陕西付存绪强奸幼女申诉案,与吴春红案同期提交申诉,并争取到民主与法制、北青、财新等多家媒体的报道,且得到了胡志强法医提供的专业书证审查意见证明付存绪案原审鉴定的错误,我同样每三个月跑一趟宝鸡、西安等地(申诉三个月接待一次,申诉的人应该都知道这个规定),写了传播蛮广的《强奸犯的遗书》。但很遗憾,付存绪案只在初期有人到案发地了解案情,随后就陷入长期的停滞。今年5月和8月,我两次到六巡了解案情,均被告知负责付存绪案的主办法官调离,系统中未查到接手人是谁。案子就这么停了下来,我只能等年底再去六巡了解情况。

反观吴春红案,运气就相对好一些。申诉前去监狱会见,虽然一开始因各种客观原因未能顺利见到,但我们每天都去等。监狱8点半一上班我们就去等,一直等到下午下班,等了三两天,就成功会见了。事后回想这几天的坚持,不但不是坏事,反而是在等待时间内和几位来监狱提人的刑警交流了吴春红案。这些经验丰富的刑警,不用看案卷,仅凭我们的介绍就能听出案件的一些问题。这个交流过程,给我很多启示,事后我把这些启示都写进了申诉状。

申诉过程的运气也挺好。交申诉材料时,接待法官和我们做了交流,我随后也针对接待法官的提问,完善了律师申诉意见。个人认为,法官能当场提问题,这是个好事,能让律师了解到法官的关注点。最怕遇到的是那种只收材料,其他不多说的(这可能是申诉案件中的常见状态,会让人有强烈的无力感。你不说话吧,大老远跑一趟,啥都不说,不甘心。可你说吧,对方根本不关心你的案子。脾气好的,你随便说,等你说完了,回一句“交书面材料,我不负责案件”,遇到脾气不好的,直接连说话的机会都不给,让你放下材料就完事)

收到再审决定前,我今年也是每三个月一次地去四巡了解案件进度。其中一次,法官说,你在网上写的文章,我们看了,写的挺好。这真的能让我感到很大的善意。大家都知道申诉的苦闷,比如前面说的,很多时候你遇到的接待人员只收材料,根本不关心案情,你纵然有千般言语,不知说与谁听。很多时候,我之所以不停地写文章,其实理由很简单,就是抱一分希望,幻想着老天爷能让某个管案子的人看到我的意见,知道有那么一个律师真的是在很认真地办案子,知道有那么一个律师想一个字一个字地把问题掰扯清楚。而突然有一天,面对你的法官说“看了,不错”,这真是一种莫大安慰,你至少知道自己的工作没有湮没在空气里。借这个机会,对负责吴春红案的法官,说声谢谢。

2、坚持。

吴春红始终不认罪,即便入狱服刑,依然拒绝减刑,表示要么以清白之身出狱,要么就死在里面。申诉期间,有人找到吴春红的家属,希望吴家接受物质补偿但不要申诉,吴家也坚决拒绝了。

这种决绝,无论是对我们办案律师,还是申诉法官,可能都有积极影响。我办理申诉案件,经常会遇到接待法官问“认罪了吗?上诉了吗?”这样的问题。如果是审理过程中认罪又申诉的,或一审服判不上诉又申诉的,这可能就会增加律师和法官的疑虑。

此外,吴家坚持给各机关写信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经验。就像《肖申克的救赎》一样,坚持写信是让他人感受到你的态度的最直接途径。写信也是让更多人了解案情的最直接途径。为了吴案申诉,我们写了几百份信,期间不断收到各方面的回复。这说明,你已经让他们知道你的案子了。

正所谓死磕律师、死磕当事人、死磕家属,三位一体,一个都不能少。这里,当事人和家属的死磕尤为重要。家属或当事人骑墙,既不想得罪人,又侥幸律师帮自己去磕,这是不现实的。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事情是你自己的事情,你自己都不积极,你觉得法官会怎么想?

3、学习。

办理案件过程中给,经常遇到当事人把案子丢给律师就什么都不管的,这种态度,无论是正常审理的案件,还是申诉案件,都是不行的。

就拿写信这事来说,很多人动不动就说,我不知道各机关的邮寄地址啊。那么你认为律师是怎么知道的?其实律师也是一个官网又一个官网地慢慢检索的。吴春红家属很快学会了如何找邮寄地址、邮寄对象,这会让人感受到他们的诚意和解决问题的意愿,这种积极的态度会给律师以信心。

此外,时不时就会收到一些喊冤的材料。十之八九,我看不懂来信在说什么。材料里洋洋几万字全是“腐败”“枉法”“千古奇冤”这样的形容词,但案情到底是什么?问题到底是什么?找不到。如果一份材料,连律师都看不懂,甚至不想看,你觉得法官会看吗?

吴春红案,虽然问题很明显,但哪个问题最能突出案件特点?在多次阅卷后,我们注意到原审法官的一份自认案件只有被告人供述,无法下判的笔录。(《法官的挣扎,不能判无罪,就把无罪线索放入案卷》)我们决定将这个作为突破口。事后证明,这篇文章是被传播最多的。我们写信也前会把案件的核心问题提炼出来,还会针对不同的收信人写一个不超过两页纸的案件简介,以便让对方哪怕只看一眼,也知道案子问题是什么。这样做,不一定就能让收信人去做什么,但至少让收信人感受到你的诚意,也能看明白你咋i说什么。吴春红家属一直保持开放的心态,律师建议他们学习什么,他们就会去尽力学,这对申诉也有很大帮助。

4、尊重。

一般情况下,律师比当事人专业一点,如果当事人和家属配合律师,事情就会顺利一些。不排除久病成医,有些当事人比律师还明白。但即便比律师还明白,律师也没有被当枪使的义务。这一点,希望大家能明白。

有时会遇到一些人,要求律师必须按照他们的想法去写材料,或不分时间地点地联系律师,一旦不如意就抱怨律师。对于这样的人,相信多数律师都会敬而远之,就更别提能帮你做什么了。

再有,律师不是丫鬟。一点小事就让律师跑一趟,会让律师认为你既没有自我学习的意愿,也没有对律师工作的充分尊重。这样的人,相信绝大多数律师都会拒绝提供帮助。

5、总结

说了这么多,其实简单一句话,律师作为专业人士,肯定有点用。至少在提炼案情、选取突破口方面能对当事人有点帮助。但自主者,天才助。首先还是要申诉者自己坚决、学习、懂得尊重他人,再加上好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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